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

談勞工權利—國道六號工安事件

將文章推到Google Buzz
談勞工權利國道六號工安事件

在台灣時間九月三十日下午,南投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施工工程發生重大工安意外,由於鷹架坍塌,重達上千公噸的鋼筋水泥也傾洩而下,現場就像廢墟,施工工人也從高處摔落到河床;經過長達12小時的搜救後,除了3人分別受輕、重傷外,另7人,包括台籍領班莊永和與6名外勞全數罹難。

<1>真正的事故原因尚待調查,但是在發生意外之前,國登營造(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施工工程的營造公司)就已經12次工安檢查不合<2>但是卻沒有一個政府單位要求停工,改善工作環境安全;政府只會在事件發生後,互相推卸責任。<3>把責任都推給了工程公司與監工公司。政府不願正視該負的責任、不願檢討外勞與工程招標制度,成天做一些無關痛癢不切實際的回應。<4>而這次事件也讓外籍勞工在台灣所面臨的問題再次浮出檯面,依照台灣公共工程的法令,國道六號工程不符合可使用外勞的條件,而工程公司大膽違法使用外勞,其中的原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是為了外勞低廉的工資;外籍勞工的工資到底是多少呢?外籍勞工目前不受基本工資的保障,除非受僱於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惟您如受僱於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而現行基本工資為17880元。<5>但是外勞要用這最低工資支付食宿費用5000元不等外,還要支付移工來台前的國外仲介收取的620萬仲介費,和來台後被台灣仲介收取6萬元服務費。再被剝除膳宿費、高額稅金、證照費、體檢費用等幾層皮,外勞需要用有限的二至三年合法工作期間的所得償還債務,根本不夠!!!返國重新受僱來台又要再支付仲介費,不難想像移工為何會選擇「行蹤不明」,滯台工作、設法還債。

而我們對於移工應該抱持著甚麼樣的態度?大家可以想像嗎?我們在事故的第一天,連罹難外籍勞工的名字都不知道,這些為我們國家奉獻的外籍勞工!

我們說生存的權利、免於恐懼的權利、生育的權利、知的權利、免於匱乏的權利、思想的自由、表達的自由、集會遊行的自由,這些是普世價值,但是我們的政府真的有保護人民的這些全力與自由嗎?大家可以好好想一想

By 朱佳俊

引用資料
1.      兄弟同赴黃泉 印勞妻哭斷腸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2/today-fo6.htm
2.      國道崩塌/國登12次工安檢查不合格!綠:非要等出人命?http://www.nownews.com/2010/10/01/11490-2651212.htm
3.      吳揆究責!包商監工都逃不掉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884673.shtml
4.      層層轉包卸責 這是公共工程http://udn.com/NEWS/OPINION/X1/5884818.shtml
交長:檢討投標法規 不是沒有可能
6.      佚名的為國捐軀者竟是吳敦義眼中的罪犯 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39

延伸閱讀
96%勞工喊22K 60%企業搖頭 王如玄:若基本工資與外勞工資脫鉤 下台負責 書讀越多卻越窮 學者反思台灣經濟策略
從國道六號交流道崩塌到南亞大火
政商一體,勞檢個屁!
移工非代罪羔羊
工運團體籲檢討勞檢制度
全體勞工應一體適用基本工資
非法外勞之慟…商自私 官無能 命賤價

1 意見:

李忠佑 提到...

我們都在抱怨美加地區對於有色人種的歧視
那我們呢?
似乎更加淒慘
連這些同樣為黃皮膚的南島語系民族
在台灣都是這樣的被歧視
台灣之於這些獨在異鄉的勞工
又有多少的人權對待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