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蕙敏助教]從電影工業看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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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你認為台灣政府對待電影工業應該採取何種政策? 維持自由市場現狀,或是學習韓國政府的保護主義政策?
(參考以下文章作答,並陳述理由)


超級夢工廠:好萊塢電影在全球的優勢
劉現成/玄奘大學大眾傳播學系講師
無所不在的好萊塢
周星馳所製作的影片《功夫》,成為2004年底全球華語世界的影壇盛事。在課堂上,我總會問同學:「《功夫》是哪裡的電影?」由於這是周星馳所製作的影片,承繼了周星馳從《少林足球》之前電影的製作模式,所以大部分的同學都會不假思索地回答這是香港電影,當然也有些同學會說這是華語電影,因為這是香港人結合了外國資金在中國大陸所製作,並發行於全球的影片。不過,這些答案僅答對了一部分。
那麼《功夫》到底是哪裡的電影呢?也許僅有少數的人會意識到這是部美國好萊塢的電影,我們從電影一開始出現的出品公司片頭,便可以知道這部電影最重要的出品公司之一,即是美國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哥倫比亞挹注了近1500萬美元(約台幣46500萬元)取得了這部影片的全球發行映演等相關權利。當然,更少人會注意到這是一部「日本電影」,因為哥倫比亞電影公司背後的持有者是日本的新力集團(SONY,另有一譯為索尼),《功夫》在全球電影市場的收益,成為日本新力集團在2004年度財務報表上極為亮麗的成績單。
因此,如果從電影商業運作的模式來看,《功夫》絕不是依循著香港電影傳統的發行型態。香港電影雖然在亞洲地區擁有綿密的發行管道,但是迄今仍未建立起足具規模的全球電影發行網絡。我們來看看《功夫》的發行映演運作規模,這部片在香港53家戲院上映;在台灣使用了120多個拷貝,全台62家戲院上映,宣傳費約2000萬台幣;20054月在美國超過2000家戲院上映,宣傳費用達1200萬美元。以資金和預算規模來看,傳統的香港電影絕無這樣的商業操作規模,這完完全全是美國好萊塢電影的商業運作模式。

好萊塢的龐大電影工業
以上我們可以看到美國電影工業如何重新包裝香港的明星,進而將其推向全球市場。接下來,我們再來比較一下,在台灣電影市場上,美國電影與台灣電影相當懸殊的競爭狀態,文前提到《功夫》在台灣動用的宣傳費約2000萬台幣,這是一般美國鉅片在台灣宣傳的預算規模。
2004年美國電影在台灣的廣告費用為例,《凡赫辛》、《特洛伊:木馬屠城》、《亞瑟王》約為2000萬台幣左右,《明天過後》、《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史瑞克2》、《蜘蛛人2》等影片大多超過2200萬台幣以上。再回過頭來看看台灣本地影片的慘澹狀態,在2004年台灣的影片中《十七歲的天空》在票房有不錯的成績,以300萬元拍攝製作,如再加上後製與宣傳行銷總計花了400多萬。而在2004年金馬獎榮獲二個獎項的《艷光四射歌舞團》耗資了600多萬之後,宣傳推廣已後繼無力。
我們再以李安的電影製片經費為例,1992年以1350萬台幣拍攝台灣的電影《推手》,2003年則以16500萬美元(約台幣40億元以上)的預算拍攝美國好萊塢的鉅片《綠巨人》,兩者之間的落差何止四百倍。因此,美國的電影從製作的預算規模相對於台灣拮据的製片資金來說,已是相當令人咋舌,況且以這樣巨額的投資,美國電影的聲光效果與感官娛樂已達極致的境界,到台灣的戲院上映之際,還得耗費鉅資來推廣宣傳,這叫小成本小製作的台灣電影,如何跟美國電影相互競爭,無異是以卵擊石。
好萊塢電影在台灣
好萊塢電影業是美國相當重要的出口產業,美國是世界的超級強國,當然好萊塢電影業可以在全球暢行無阻,絕對不能忽視其背後作為靠山的美國政府,在國際社會上的影響力,特別是像台灣,和美國具有高度的依存關係,美國電影業在台灣擁有極大的特權與尊崇地位。過去台灣電影相關法令中,規定外國電影進口的比例須逐年下降,但是經過數十載,美國電影在台灣電影市場上依舊居高不下,其背後不難看出有美國政府的影響力在運作著。此外,為了維護美國電影在台灣的商業利益,這讓台灣在建立音像市場與多頻道電視的產業秩序上,在制定與執行智慧財產權的公權力,處處皆可見美國政府背後運作的痕跡。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財政部為了國人接觸外國多元文化,以及鼓勵業者進口國外電影意願,曾於1979年規定:「營利事業進口國外電影片,經約定不得重製,僅供一定期限放映者,其所支付費用,尚不屬權利金性質,國外營利事業取得該款項,免予課徵所得稅。」這個規定除了電影業比照辦理之後,已被業者擴大適用,涵蓋電視台向外國租用影片的報酬,外國片商也要求比照適用這項規定。在這個規定下,外國影視節目,特別是在台灣擁有極高市場佔有率的美國好萊塢電影業者來說,在國家營利事業所得稅法上享有得天獨厚的優惠,這道行政命令保障了包括美商八大片商在內的外國影片,享有超過25年的免稅優惠。美國電影商來台灣販售影片,在兩方政府的默契下即已獲得相當的禮遇,而今又可以不用繳交稅賦,如此的行徑與奸商盜匪何異之有?而台灣政府有關財政與電影主管當局,顢頇昏庸,踐踏賦稅的公平原則,犧牲本地影視文化,恣意放任讓台灣成為美國好萊塢電影工業的租界地。
以上我們從商業運作、歷史發展、片庫數量、科技優勢與國家政治實力,進一步討論美國好萊塢電影工業,如何運用這些優勢所向披靡地席捲全球的電影市場。好萊塢對台灣的衝擊與影響到底有多大呢?現在我們看到台灣電影戲院裡面充斥著好萊塢的電影,在票房紀錄上大約有百分九十左右集中於外國電影,當然,在台灣,這些外國電影絕大部分是美國好萊塢的影片。電視服務及未來隨選視訊(VOD)服務,一樣是這些美國電影的軟體內容天下。台灣一年戲院產值約有六十億台幣,其中美國電影半佔有五十億以上。此外,再看看影音光碟的音像市場、多頻道不過,以上這些影響與衝擊都是有形的,都是看得到的。台灣長期以來,浸淫於美國好萊塢影視文化之下,對於我們文化的發展與價值,卻有著更為深沉,更為潛移默化的影響。這我想從我的親身的經歷來加以說明。
好萊塢電影的文化殖民
從兒童所觀賞的美國卡通與動畫內容,已在灌輸兒童有關美國人的家庭觀念與性別意識、好人與壞人的善惡價值觀;青少年從美國的影視節目中習得了愛情的觀念、人格成長與自我認同的方式,以及流行時尚的品味;成年人從美國影視節目中體認到民主、國際觀與人情世故。因此,我們不僅是在觀看這些美國的影視內容,特別是長期浸淫於這樣的內容下,我們將會逐漸內化了由這些影視內容所負載的意識形態與價值觀念,屆時你認為你是美國人,還是台灣人,其實答案已經不是很重要了,因為你已是將美國文化價值體系與意識形態深深內化的台灣人。

銀幕配額制度下的韓國電影
28日韓國影帝崔岷植獨自一人示威抗議韓國政府削減該國國產電影配額開始﹐韓國電影人開始了又一次全行業的示威運動﹐這是多年來韓國電影人與好萊塢抗爭的延續﹐並被很多媒體冠之以“愛國壯舉”。推崇韓國電影配額的觀點﹐不外乎是認為電影配額為韓國本土電影贏得了生存發展的空間﹐有助於民族電影產業的發展。然而﹐這種觀點似是而非﹐因為通過配額保護本土產業的手段只有在這一產業仍處於幼稚階段時適用﹐當產業開始走向成熟時﹐過度的保護只會削弱其競爭力﹔同時﹐配額制度本身極大地損害了公眾消費多樣化產品的權益﹐嚴重影響了民眾福利。隨著韓國電影在國際市場走紅﹐韓國電影逐漸成熟﹐銀幕配額引發了越來越多的爭議﹐韓國政府此次削減配額正是迎合了這一潮流。
 
銀幕管制40
從韓國電影配額制度的歷史看﹐最早從1965年起﹐韓國開始實施銀幕配額﹐韓國電影法第16條明文要求國外影片進口量不能超過國產片的1/3﹐放映國外影片的電影院每年最少必須放映國產片90天﹔1985年該法規修正後規定﹐電影院須以33%放映日播放韓國片﹔而到了1995年﹐這一比例拉高至40%﹐也就是電影院必須放映國產片146天。19967月起﹐新法容許電影業在國產片量波動的情況下﹐最多可以減少放映國產片20天﹐另外﹐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時﹐還可以最多再減20天﹕(1)小城市戲院﹔(2)若戲院在主要假期優先播放國產片﹔(3)如果戲院加入全國計算機網絡計票統計系統。所以﹐韓國播放國產片的天數最少大約是106天﹐也就是29%左右的播映日。若電影院違反規定﹐但未達法定天數在20天之內者﹐未滿天數之每一天最多禁演一日﹔若未達法定天數超過20天﹐未滿天數之每一天最多禁演兩天﹔如果假稱放映國產片實際上放映國外影片﹐最高罰款500萬韓元。而經過本次政策調整﹐國產影片必須放映的天數下降了一半﹐變為73天。 在上述歷史進程中﹐曾有人檢舉銀幕配額違反韓國憲法﹐但憲政法庭裁決並非如此﹐理由是此舉“旨在讓國產影片得到製作與放映的機會﹐如此國產影片才能存在並得到發展的機會”“並不違反憲法119條的經濟自由”﹐同時也是“為了避免外國電影壟斷韓國電影業”。應該說﹐韓國政府早期通過銀幕配額保護國產電影的做法是符合產業發展基本理念的﹐因為當時的韓國電影產業是極其幼稚的﹐產量有限﹐品質有限﹐同時產業發展所需要的資本、人才都比較稀缺。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任由好萊塢電影蔓延﹐好萊塢將壟斷韓國電影﹐最終將韓國國產電影的生存空間完全擠壓甚至扼殺。盡管如此﹐必須指出的是﹐銀幕配額客觀上減少了韓國電影觀眾對於電影這一消費品的可選擇性﹐對消費者福利是極大的損失。另一方面﹐美國一直都試圖遊說韓國政府放鬆甚至取消銀幕管制。直到1988年﹐韓國政府同意開放市場﹐不再限制美片進口量﹐也不再限制拷貝數﹔而在其間的三次談判期間﹐韓國電影人都曾大舉抗議。同時﹐關於國產影片在電影院放映時間限制的爭鬥也一直在進行﹐直到最近的這一次。
韓國電影發展迅猛
伴隨著銀幕配額制度以及其他政府支持性制度的實施﹐韓國電影產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根據統計數據﹐韓國國產電影佔市場份額扶搖直上。1999年﹐從1998年的25.1%增至39.7%2002年為48.3%2003年終於邁過了半數門坎﹐達到了53%的驕人業績﹔從19982002年﹐電影觀眾增加了一倍以上﹐由5018萬增加到10513萬﹐人年均看電影由1.1次增加到2.2次。同時值得注意的是﹐這幾年進口電影的觀眾由3759萬增加到5431萬﹐僅增長44%﹐人年均看外國電影次數由0.81次提高到1.13次﹔而韓國國產電影觀眾增加了3倍多﹐由1259萬增加到5082萬﹐年人均看國產電影次數由0.29次提高到1.07﹔到了2005年﹐隨著《太極旗飄揚》、《朋友》等熱門影片的放映﹐其國產影片市場佔有率達到了59.1%。由此可以說﹐是韓國國產電影讓更多的韓國觀眾走進了電影院﹐韓國國產電影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打敗了好萊塢。日益叫座的韓國電影不僅奪回了國內市場的半壁江山﹐近幾年還大舉開拓海外市場﹐為韓國創造了巨額外匯收入。據韓國的《東亞日報》報導﹐韓國電影海外出口額5年增加了4倍。1999年是71億韓元﹐2000年為80億﹐2001年為145億﹐2002年為187億﹐2003年為369(3098萬美元)。而在2004年﹐僅上半年韓國電影出口就達3700萬美元﹐超過了2003年全年。韓國電影出口市場呈現出多元化特色﹕日本、美國、德國、泰國、中國、法國是主要出口地﹐佔74%﹐其他國家和地區佔26%2003年總共向56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韓國電影。韓國電影出口1991年只有17部﹐199833部、2002133部、2003年達164部。隨著韓國電影在國際市場影響的擴大﹐數量不斷增加的同時﹐出口價格也不斷攀升﹕1998年片均出口價為9.3萬美元﹐2002年為11.24萬美元﹐2003年迅升至18.9萬美元。面對節節攀升的出口市場﹐躊躇滿志的韓國電影人正發誓要力爭“躋身世界五大電影強國之列”。
銀幕配額和電影產業發展
儘管如此﹐我們並不能量化分析出韓國銀幕配額制度對電影產業到底發揮了多大作用﹐當然﹐毫無疑問﹐支持韓國國產電影進入電影院的政策會刺激逐利的資本投入到國產電影的事業中去﹐引導本土藝術家創作更多的富有韓國文化內涵的國產電影﹐甚至使得國外資本關注韓國本土電影創作以有助於政府公關。銀幕配額制度促進國產電影的發展﹐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有一點無需置疑﹐韓國國產電影發展的制度性因素是多重的﹐最起碼《電影產業振興法》的頒布、政府支持基金的撥付、金融系統的扶持、稅收體系的支持、內容審查制度的改革﹐都在其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韓國電影逐漸走向成熟﹐韓國國內反對電影配額制的觀點開始絡繹不絕。有人認為﹐既然圖書雜志和流行音樂可以開放﹐為什麼不能開放電影﹖有人認為﹐過度保護已經開始影響韓國電影的品質。還有人認為﹐配額只是保護了一小部分電影人的利益﹐而後果是影響了大部分韓國消費者的選擇權。而更重要的觀點是﹐長久的過度保護會削弱韓國國產電影可持續的競爭能力。或許﹐這些理由對於致力於處在電影產業落後階段的韓國政府並無說服力﹐但是隨著韓國本土電影在國內市場以及海外市場的崛起﹐韓國政府必須考慮這些觀點了。很多人認為韓國政府的讓步是為了緩和和美國的經貿矛盾﹐重開世貿談判﹐實則更是積極推動自由競爭、用市場手段管理電影產業、重塑其競爭力的重要舉措。實際上﹐配額制度的負面效應已經開始顯現。根據2005年最新統計數據﹐韓國票房首次出現下降﹐比2004年下降了0.5%。而最近公布的“2005年度電影觀眾喜好調查”顯示﹐超過30%的被調查者讚同削減甚至廢除配額﹐而政府發布削減配額政策後﹐這一數字達到40%。這對“因愛國而看電影”的韓國電影來說﹐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6 意見:

Vera 提到...

牙一 19902028 陳宇江 

  這次的討論一開始由電影業開始。韓國的電影業,從很早之前就有採取保護的措施,規定電影院要配額多少給本國的電影,經過了許多年的實施,漸漸的韓國電影也開始拍出自己的一片天,或許還比不上好萊塢的億萬製片,但韓國片也慢慢的擴散至世界各地。
  相比之下,台灣沒有採取類似的保護措施,所以我們的電影業成長得很緩慢,我們沒有技術、沒有人力、也沒有資金,很難跟國外的電影競爭。政府採取的是自由競爭的方式,沒有限制國外的電影,對於電影來說,我個人認為還是要繼續採取自由競爭的方式,但需要稍作修改。如果現在才開始採取保護的措施,感覺上就已經有點晚了,我們本國的電影業發展歷史沒有國外來的悠久,如果繼續埋頭苦幹,也追不上外國的腳步。而且就以我是消費者的立場來說,看電影就是為了休閒娛樂,我當然會希望看到很多好的電影,而不是一些難看的國產片,炫麗的特效、震撼的音效跟吸引人的編劇,這些都是我們國片缺少的。
  在自由競爭的基礎下,政府應該有些措施來增強本國的電影實力。或許可以獎勵對電影有興趣的人出國進修,再回台製片,提升電影的素質或是加強電影的教育。另外可以補助國片的拍攝,譬如說,在拍攝的期間跟宣傳時期可以補助資金,電影上映後,依票房的數量可以另外在提供獎勵。以現在台灣的電影實力來說,我們拍不出像是2012、阿凡達或變形金剛那種類型的電影,但如果編劇編的好,像是印度的"三的傻瓜",國片還是會有自己的一塊園地,畢竟電影說台語跟說英文是不一樣的親近感。

Vera 提到...

牙醫系一年級 19902007 林俊傑

我認為台灣政府應該仍以混和式的政策因應我國的電影工業,適當地對台灣本土的電影作稍微的保護保障,但也不應該像韓國那樣如此高的保障比例,因為這樣對於消費者是很不公平的,對國內電影產業的成長進步更是無益,畢竟適當的競爭才能促進整體的進步,不然只會在原地踏步,因此可能只用個10~20%的比例來作保護,使得國內本土的電影產業在受適當保護的狀況下可以與他國一同競爭,進而趕緊加快腳步追上他國先行的腳步。

其實近年來台灣電影的實力已經有漸漸增強的趨勢,我認為除了上述的這種保護方式外,可以加強現在已經有在實行的補助補貼,多資助本土電影的資金,加強本土電影對外國的行銷與專業人士的國外訓練,使得我們的電影技術可以更進步,而宣傳使他國能夠認識並接受我國的電影。

總結來說,我覺得這樣有適當保護的自由市場才是對生產者與消費者皆公平的方式,民眾有較多元的選擇,而業者也有保障的市場,不會有像韓國那樣不自由的市場,而國內電影也不會被強勢主流電影壓到喘不過氣,因此我會選擇這種方式。

Vera 提到...

牙醫一 陳佳煌 19902036

我認為維持自由市場一定有好處。第一,在自由市場體制下,影片可以自由競爭,台灣如果真的有足夠實力的導演能拍出媲美進口國外電影片一樣的叫好叫座,自然果外的片自救會被比下去,台灣的影視工業就能在這樣的競爭中成長。這樣的競爭可以淘汰一些不想認真拍片的台灣導演,也可以讓台灣民眾看到最好的,豈不甚好?第二,如果台灣貿然採取保護主義,你能確保看電影的人仍和原本一樣多嗎?少了外國片,對人們來說就是少了選擇,再加上如果國片拍得很差,還有誰願意掏腰包進電影院?如此,電影院的收入一定下降,甚至關門大吉了。
不過,儘管我的想法偏自由競爭,我還是認為政府須有限度的支持與協助台灣的電影業者與拍片業者。畢竟,如果沒有足夠的金錢、或者其他方面的協助與待遇,我們的電影工業對於美國好萊塢,是處於下風的、劣勢的。而財政部的這項規定:「營利事業進口國外電影片,經約定不得重製,僅供一定期限放映者,其所支付費用,尚不屬權利金性質,國外營利事業取得該款項,免予課徵所得稅。」我覺得其實蠻誇張的。畢竟好萊塢,不論是哪方面都有足夠的本錢,而美國又是主流文化的國家,對於台灣來說早已占盡上風。所以我認為,政府可以對一些拍國片的電影工作者一些協助與特別的優待(如資金方面、拍片地點方面…等,或是減少優待外國片的待遇,如解除外國片免課徵所得稅的規定…等)。如此,才能讓我國電影工業有足夠能力與外國電影競爭。

Vera 提到...

19902012林記賢

台灣在從前是和韓國並駕齊驅,同時稱做亞洲四小龍的。不過,近年來韓國不斷想擺脫亞洲四小龍這個封號,希望朝向新的領域邁進,從各種方面都可顯而易見。而台灣卻還沉浸在這個已經過時的綽號,殊不知就算在四小龍中台灣近年來的成績都是敬陪末座。舉電影工業來說,韓國採取積極保護電影產業的限制政策,規定外來電影的片量以及比例,使國內能順利成長,不會在資本主義的消耗殆盡。反觀台灣,我們在電影院看到的總是飄洋過海的好萊烏電影或是其他國家的強檔新片,真正想看國片時卻面臨沒有上映的窘境或沒得選的零星之數。台灣政府採取的這種自由放任政策,對於國內從事電影產業的工作人有種力不從心的感覺,因為竟然連一點保護政策措施都沒有,只能靠圈內人情義相挺或是自行想辦法解決,這種情況下台灣當然難以打造成功的電影,更遑論銷售到國外去了。我們可以看到,像是海角七號,艋舺這些近年來異軍突起的片子,大多靠導演自己咬牙根撐下去的,導演魏德聖就說過: 拍海角七號時,一定得票房超過一億,不然我就只能跑路了,欠後製公司和廠商太多錢。 足以看出孤軍奮戰的悲情。因此,我個人十分反對台灣繼續保持這種消極的政策,並不是我們要模仿韓國,而是我們也應該要走上正確的道路了。電影雖非台灣的強項,但我們可以藉由保護方式慢慢跟歐美國家的水平拉近,進而也創作出許多可看性十足的電影。

Vera 提到...

19902029 黃冠鏞

這次的討論的範圍是第一章,還有補充資料,探討台灣政府對待電影工業應該採取何種政策? 維持自由市場現狀,或是學習韓國政府的保護主義政策?
在看完第一章之後覺得作者對一些幕後的真相有深刻的描寫,但是不免令人懷疑,他是否只挑選支持他理論的數據進行論述。他跨時代的比較國民收入的成長率,我覺得這種方式不是很好,因為整個大環境也在變動,淡淡只用這一項數據就要否定整個新自由主義未免過於草率。
但是我很認同他所提出的「邪惡的三位一體」,對於少數先進國家決定世界的經濟動向,我也深感不平。其實台灣也算是處在困境中。近二十年來,中國快速崛起,以前已技術領先而感到自豪的我們,卻早已被超越,而且已經難以望其項背,我們在國際的處境越來越艱辛。而中國並沒有完全奉行新自由主義,制定許多嚴格的經濟政策,卻能夠在前幾波經融危機中扮演世界經濟火車頭的角色。
所以我認為台灣應該和中國還有韓國(其內容補充資料有就不再贅述)一樣採取保護主義的政策。尤其是在電影工業這種尚未成熟的產業,如果還沒成熟就開放市場,放任它和其他國家的電影工業競爭,後果肯定是兵敗如山倒。應該要適當的保護,例如:政府協助取得拍攝資源、場景等,還有提供豐厚的獎勵金(當然要經過審查,但是可以簡化行政程序,給自己人方便)…等方式。但要注意不應保護過度,導致自身產業喪失競爭力。
總之,不應過早開放,保護也不應過當。

Vera 提到...

醫一乙 19901108 楊震

保護主義和自由主義各有其優缺點,在不同的產業或是領域該執行有差異的政策。例如在比較不必要的產業,不需要投入過多資金來做保護。但在像是醫療這一塊,就一定要有自己的資源。這樣在危急狀況下,才有國內醫生能進行支援。況且我覺得,請國外的醫生來看病,COST比自己培養醫生大多了,本來就沒有請外國醫生來的可能性。在討論的時候,這點沒有被提出來討論。

另外我認為,保護主義需要施行,那是必要的,但是其政策,細節是需要被精密計算的。像是韓國把國產片的趴數訂到三成那麼高,顯然就是沒有算好。這樣國片的供給量一定會超過需求量,造成 Dead weight loss,降低社會整體福利。反正就是這樣很不好的意思。

應該要妥善的計算,需求在去除競爭之後,最大需求量可以達到多少。在計算要制定什麼樣的相關政策,來提高供給,把供給量調整到經過計算的需求量。如此在能和自由市場一樣達到最大社會福利的前提下,仍能促進產業的發展。會是更好的選擇。

另外,我覺得張夏準在選擇數據的時候,顯然是挑自己需要的數據來做報告,其他的數據就捨棄不提。並且做出自己需要的解釋,來迎合自己的理論。像是豐田的皇冠汽車,有名的Just In Time策略,廣受好評。然而在書中,卻被形容為「有人批評其為四個輪子的煙灰缸」,這大約是作者自己說的吧……

作者也沒有考慮不同時間下,環境不同,該要採用的策略也不相同。在經濟蕭條的時代,各國已經豎立關稅壁壘的情況下,不設立關稅壁壘或是保護主義的國家經濟必定崩盤。但這不代表保護主義能造成多大好處。在國際分工的情況下,有條約、合作、自由貿易,總體產生的效益顯然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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